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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热播剧《国色青春》的妆造被指抄袭左丘萌创作竹素《中国妆束·大唐男儿行》,考虑话题赶快登上微博热搜,激发烧议。
剧组在外交平台上回答谈歉
1月13日上昼,《国色青春》在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个别扮装造型以古代衣饰考虑竹素《中国妆束·大唐男儿行》为验证,在参录取将考虑学术考虑暗意图误以为文物收复图,关于变成的歪曲表示歉意......该书系统地梳理了唐代女子造型与妆容,为剧集的创作提供了详确的参考。创作团队在此向竹素作家左丘萌、绘者末春表示感谢。”当六合午,作家左丘萌回复封面新闻记者:“您好,结局仍是发了讲解,后续就到这里了。”
与此同期,作家也在外交平台上表示,这部剧是好剧,官方禀报疏导很实时,也给了合理的讲解讲解。照实是无心之失,不错相连。
作家发布的对比图
作家左丘萌此前在外交平台发文,表示此书中的实践是基于文物和历史记录的二次策划,要是商用,需要授权,不然是不合的。不少网友以为,剧组在使用书中的妆造时,应当征求作家同意。还有部分网友以为,左丘萌和末春属于二创作家,妆造自己鉴戒了历史文物和文件记录,属于是文化遗产。针对剧组妆造是否侵权的争议,记者采访了四川发现讼师事务所讼师陆元辉。
封面新闻:造型、妆发策划是否属于文章权法保护的限度?
陆元辉:本案中触及被复刻大概说被演绎的是作家文籍中的丹青,该丹青若属于文章权法中的好意思术作品,就应该受到保护。即使是隧谈的造型、妆发,被以一定的形势创作和固定下来,唯有具有文章权法上的草创性,就不错被认定为作品,仅仅这个作品的承载形势不同,可能决定了他的作品类型不同,比如本案就所以图像模式承载的好意思术作品。
封面新闻:怎样界定这种抄袭活动?
陆元辉:本案剧作中使用了造型图像,属于在影视作品中欺诈了好意思术作品,两者皆是作品创作,何况这种欺诈的模式又不是单纯地展现,而是制作或复现了好意思术作品中的物品或妆饰,因此,是否存在抄袭判断异常复杂,但一般需紧密这么几个方面:第一,所复现的物品或妆饰与好意思术作品之间在结构、神志、图案、色调等具有作品抒发性和草创性的元素上,是否具有不成分歧的一致性,第二影视剧中的包括饰品在内的东谈主物造型的创作是否具有合理的颓唐创作起首,比如两边均是针对文物的鉴戒,各自均组成对文物的颓唐再创作。
封面新闻:剧组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使用这些造型,是否组成侵权?
陆元辉:在上述前提下,若认定文籍作家的考虑好意思妆造型属于好意思术作品,剧组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在影视营业创作中,一般而言可能组成侵权。
封面新闻:要是剧组被认定存在侵权活动,将承担哪些法律职守?
陆元辉:左证法律法令骚扰文章权一般甘心担住手侵害、排斥影响、赔礼谈歉、补偿吃亏等法律职守。
封面新闻丨记者 赵紫萱雷蕴含